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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定代表人,是祸是福?
作者:仇少明 合伙人律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VIVI收藏】

担任法定代表人,是祸是福?

 

近日,有几位客户不约而同地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担任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担任法定代表人,会不会要冒很大的风险?相信对这个问题,大多数朋友的心中,都是带着疑问的。因此,觉得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梳理,与大家共享。

 

担任法定代表人,会不会要冒很大的风险?这个问题的法律解读是,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担哪些责任呢?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则必然需要了解一下中国法律制度下,对于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的规定。

 

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法定代表人的含义。法定代表人是中国法律制度下的独创,也有很多人习惯称之为“法人”(姑且不管这个称谓是否准确),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能够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因此,法定代表人对应的职位,并不一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者(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但却是公司对外从事活动的代表者。一个公司,必然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而不可能同时有几个法定代表人。

 

中国法律制度下,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法定代表人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由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

公司从事了特定的违法行为,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外,行政机关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如: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大多数朋友比较担心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即构成犯罪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刑法》只追究对单位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没有直接参与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是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机构,其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管理机构,在公司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主要表现形式为罚款。至于刑事责任,只要法定代表人没有作为直接负责人参与犯罪活动,则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信,经过上述的分析后,大家应该对担任法定代表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有所了解了。

 

笔者: 仇少明   合伙人律师

 

法律链接:

参见本站整理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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